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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街道尚賓路33號尚賓小區5座301單元招租公告
一、租賃資產的產權狀況、實物現狀 位于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街道尚賓路33號尚賓小區5座301單元,建筑面積139.76平方米,房屋雙證齊全。 二、租賃目的、租賃用途、租賃期限 1.租賃目的:提高資產收益。 2.租賃用途:居住使用(不得用于經營餐飲、酒店、酒吧、網吧、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經營活動)。不得擅自轉租。 3.租賃期限:3年。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標的房屋之日起算。該租賃標的期滿,承租方應如期交還。承租方逾期歸還,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違約金,并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各項損失。 三、租金收繳辦法、租賃物的掛牌價格、租金遞增率、競價方式 1.按月收取租金,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。租賃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。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承租人應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。逾期支付租金超過60日,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,承租人應返還房屋、結清所欠租金及費用、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。 2.租賃物的租金 競租起始價為(含稅)3075元/月(合同期內,租金不因面積大小差異而調整),各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100元/平方米/月,且加價幅度須為100元/平方米/月的整倍數。 3.合同期內租金自第2年起每年遞增5%。 4.競價方式 在省產權交易中心信息網、投資集團內外網、公司內外網及租賃物現場公開招租信息。由我公司自行組織招租。 四、承租方資格條件、承租條件、風險揭示 1.承租人資格條件 承租人應是資信良好,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,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等材料。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 2.其他特別約定條款(承租人應接受的主要承租條件) 以標的房產現有的面積按現狀出租;租金不因面積大小差異而調整。套內實際面積以房產現狀為準。 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人、承租人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,由承租人承擔。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,物業管理費、水費、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人承擔。 對租賃物的裝修事宜,應按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的有關條款執行。 3.風險揭示 租賃標的尚處在租賃狀態,現承租方尚未退出租賃標的,存在租賃標的交付時間不確定的風險。
公示時間: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31日 聯系電話:0591 — 87849594 監督電話:0591 — 87827562 |